水壓試驗
1 水壓試驗按GB/T 9251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水壓試驗裝置應當能實時自動記錄瓶號、時間及試驗結果,水壓試驗記錄檔案應保存至少8年。無法追溯水壓試驗記錄的氣瓶不應出廠,未進行水壓試驗的出廠氣瓶應當召回。
2 水壓試驗時,應以每秒不大于0.5MPa的速度緩慢升壓至3.2MPa,并保持不少于30 s,氣瓶不應有宏觀變形和滲漏,壓力表不準許回降。
3 不應對同一氣瓶連續(xù)進行水壓試驗。
氣密性試驗
1 氣瓶氣密性試驗按GB/T 12137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2 氣瓶氣密性試驗應在水壓試驗合格后進行,氣密性試驗壓力為2.1MPa。
3 試驗時向瓶內(nèi)充裝壓縮空氣,達到試驗壓力后,浸入水中,保壓不少于30 s,檢查氣瓶不應有泄漏現(xiàn)象。
4 進行氣密性試驗時,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,以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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